索引号: | WF6919000-2020-001 | 发布机构: | 华亭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05月14日 | 文 号: | 华府(2020)32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华府(2020)32号关于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具体操作办法
各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嘉府发〔2020〕5号)文件精神,切实支持各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现在就具体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操作办法说明如下:
一、申请对象范围
1、申请企业需承租本镇集体资产(无转租他人行为)且在有效合同期内(承租欠发达村项目涉及资产的企业以及承租集体土地的企业除外)。
2、申请企业必须注册在本镇。
3、申请企业上年度必须正常纳税。
二、申请企业所需提供材料
1、申请企业自行提出房租减免要求的书面申请书。
2、申请企业如实填写《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减免房租申请单》(附件1)。
3、申请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工单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银行账户信息。
三、操作流程
申请企业准备齐全申请所需材料(所有材料需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申请。由出租单位进行材料审核及减免金额核实,并报送镇疫情防控办及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分别审核认定,认定符合要求的申请企业在与出租单位签订减免房租补充协议后由出租单位予以兑现房租减免。
四、退款方式
全部审核通过后,由出租单位将涉及租金退回至各企业所提供的企业银行账户中,不返现,不抵充项目,不抵充下期租金。
五、其他事项
1、本操作办法申请期限暂定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
2、具体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汇同出租单位负责解释。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4日
附件1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减免房租申请单 | ||||
申请企业名称 (盖章) | ||||
企业类型 | □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企或合资□其他 | |||
经营地址 | ||||
企业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复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企业申请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出租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镇疫情防控办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工单复印件、原租赁合同复印件、草拟的减免房租补充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