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WF6919000-2020-002 发布机构: 华亭镇
生效日期: 2020年09月21日 文 号: 华府(2020)59号
关键词: 主题分类: 各街镇文件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华府(2020)59号

华亭镇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9-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高标准从严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深化非法加油点整改工作,根据《嘉定区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行动方案》的通知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华亭镇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华亭镇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沈  飚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顾海峰   党委副书记(政法)

        万斌斌   党委委员、副镇长

        冯健华   副镇长

        姜洪兴   副镇长

其中万斌斌为常务副组长。

成  员:汤冰洁   经济发展办主任

        徐胜萍   市场监管所所长

        潘存莉   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管理中心主任

        王国强   唐行派出所所长

        许  昊   华亭派出所所长

        龚  斌   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安监)

        王志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综治)

        倪晓清   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副主任(规划建设)  

        徐占松   规划建设和环保办副主任(环保)

        张培华   城管中队队长

        高  韬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副主任(信访)

        顾  震   社会管理办副主任(社区管理)

        朱  明   塔桥村党总支书记

        陈蓓芳   唐行村党总支书记

        陈爱忠   双塘村党总支书记

        成文峰   毛桥村党总支书记

        顾丽斌   连俊村党总支书记

        陈锡明   联一村党总支书记

        金文明   联三村党总支书记

        孙兴明   北新村党总支书记

        邵林秋   华亭村党总支书记

        孙险峰   金吕村党总支书记

        胡玉琴   华旺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薇芳   袁家桥社区党支部书记

        蔡  蓉   沁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在华亭镇经发办,办公室主任由镇经发办主任汤冰洁担任,负责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职责

(一)经发办

1、负责辖区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的牵头组织工作,制定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确定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目标和重点,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对园区、物流企业非法加油点整改工作的指导督查,协同基层村(居)加强防控,巩固整治成果。

2、对成品油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牵头整治未经许可或备案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二)市场监管所

1、负责指导协调 、信息汇总、数据统计和情况通报等工作。

2、负责整治查处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成品油批发、仓储行为的相关企业。

3、负责整治查处有固定场所已经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但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成品油销售行为。

4、负责严肃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违法行为。

5、以非法加油点为源头,倒查非法加油点油品的批发、仓储、生产路径,查实非法加油点油品分配体系,截断本镇非法加油点油品来源。

(三)联勤网格化中心

开展联勤网格化巡防,及时发现非法加油点或移动加油车经营,加强劝导,提前介入,并及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指挥协调相关参勤单位开展非法加油点整治常态化管理。

(四)唐行、华亭派出所

1、依法查处无证从事成品油运输违法行为。

2、查处非法加油点消防违法行为以及未经许可从事汽油等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违法行为。

3、加强行刑衔接,严厉打击成品油经营涉嫌刑事犯罪行为以及妨碍公务违法犯罪行为。

(五)安监办

1、负责加大安全生产巡查力度,对具有储油功能的企业和物流园区分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安全生产落实始终不到位或经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

2、协调上级执法部门依法查处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等须经安监部门许可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的整治。

3、发挥安委会办公室职能作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地内自有加油点进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限期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危险场所或者部位,依法采取措施。

(六)综治办

负责协调相关执法部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非法加油经营站点开展联合执法。

(七)城建办

1、配合经发办优化镇内加油站点布局。

2、协助其他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调查,配合提供已登记房屋的权利人等信息。

(八)环保办

对仓储、物流等行业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评审批(备案)并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对从事仓储物流等须经环保部门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协调上级执法部门整治法律法规中规定的由环保部门查处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油品活动的行为。

加强日常监管。将企业自备加油站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加大企业自备加油站油品质量抽查力度,依法从严打击企业自备加油站点油品超标违法行为。

(九)城管中队

1、整治违法占用道路从事非法加油点经营的行为。

2、以周边区域、停车场、货物堆场、物流园区等柴油车集中运营区域为重点,以物流企业、货物运输企业为主要对象,重点对辖区内柴油车相对集中运营区域,组织滚动式检查巡查。

(十)信访办

依法妥善处置涉及非法加油点的投诉举报和信访,落实举报处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至投诉举报人和线索移交单位,协调解决非法加油点信访突出矛盾,避免出现群体性集访事件。

(十一)村居社会管理办公室

由镇村居社会管理办公室指导村(居)对非法加油点情况进行排摸统计汇总,并负责将汇总及日常整治进度等情况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二)村、居委

各村(居)负责本单位排摸工作,以物流企业、货物运输企业为重点,排查企业内部的加油点,切实查清本村(居)内非法加油点分布情况,制定本村(居)非法加油点治理实施方案,形成非法经营加油点排摸和整改常态化机制,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整改方案编制(2020年6月至8月底)。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和《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贯彻落实《嘉定区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行动方案》会议精神,在2020年8月底前印发工作方案,部署全镇开展非法加油点督察整改行动。

(二)集中整改阶段(2020年9月至10月底)。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查办,对流动非法加油点,要组织力量进行错时巡查,对易反复出现的无证无照加油点,要安排人员驻守;要落实场地出租、出借方的管理责任。对整改发现的非法加油点,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10月下旬,迎接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政执法队伍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督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1月)。各部门总结专项整改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和工作实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各部门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召开工作协商会,研判工作推进情况,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二)完善执法联动和行刑衔接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协同办理重大案件,对涉嫌犯罪的特大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

(三)落实专项整改保障措施。各部门要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落实好专项整改行政执法装备,强化互联网+现代技术的智慧监管,不断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确保专项整改务求实效。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华亭镇非法加油点专项整改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