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6927000-2020-001 | 发布机构: | 华亭镇 |
生效日期: | 2020年12月17日 | 文 号: | 华府(2020)79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华府(2020)79号关于做好2021年华亭镇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完成区政府下达我镇2021年度的献血任务,确保我镇公民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献血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发动
为了保证我镇公民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与安全,组织公民参加无偿献血是目前解决医疗用血的根本途径,也是各级政府下达的一项政治任务。为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献血工作的领导,做好本单位无偿献血的宣传,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献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公民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确保区政府下达给我镇指标的顺利完成。
为保障本年度献血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由何蓉、冯健华、石晓明、汤冰洁、朱青、丁烨、赵彩萍、王志宏、龚斌、王吉龙等同志组成,镇党委书记何蓉任组长,副镇长冯健华任副组长,下设献血办公室,石晓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地点在社发办(镇政府3号楼2楼),联系电话:59956067。
各献血单位要同步成立献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制订好献血工作计划,把献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过问,确保镇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圆满完成。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月19日前上报献血人员登记表(按献血指标数1:1.5上报)。上报邮箱:819890495@qq.com
(献血人员登记表可通过链接https://share.weiyun.com/lwUsB1D5进行下载。)
2021年1月22日前完成献血名单审核。
2021年1月27日、28日上午献血,具体见附件《华亭镇2021年献血任务、时间安排表》。
三、工作要求
1、献血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凡在我镇区域内的各种所有制性质的单位,均应自觉完成献血指标(10名职工完成1个200 ml献血量),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献血。
2、为了保障用血安全,预防和控制传播疾病,各企事业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本村(居)委、本单位公民参加献血,坚决制止冒名顶替献血行为。
四、注意事项
1、献血对象:凡年满18-55周岁,女性体重45公斤、男性50公斤以上的适龄健康公民都属参加对象(怀孕期、哺乳期妇女暂缓)。
2、各单位要按献血指标数1:1.5的比例落实献血人员,上报名单时填好“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参加献血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和献血量”等信息。参加献血人员带好二代身份证原件,在单位献血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有序进行采血,来沪人员还需带好居住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身份核查。
3、各单位要主动关心好献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安排好休息时间(献血前夜不要上夜班,早饭要吃清淡些),考虑适当的营养补贴。
4、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镇政府确定的献血时间节点,防止疏忽、贻误工作。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