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6946000-2024-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年03月20日 | 文 号: | 华府(2024)6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华府(2024)6号关于印发《华亭镇关于开展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华亭镇关于开展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单位:
《华亭镇关于开展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0日
华亭镇关于开展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持续巩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果,根据嘉定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项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全力以赴迎接新一轮中央督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二届市委三次、四次全会以及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美丽嘉定建设的总体目标,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一轮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持续巩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成效,有效发现和消除一批生态环境领域反弹、回潮问题,确保从根本上、源头上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二、组织领导
攻坚行动由镇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攻坚行动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通过定期调度、会议研究、督查督办等形式动态跟踪、实时通报进展情况。
各村居负责推进实施辖区内的攻坚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发挥好牵头作用,强化条块结合、联合执法,形成整治合力。
镇督察整改办将每周四汇总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排查整治阶段(即日起-3月31日)
在全镇范围内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展全面的排查摸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即知即改,同时要举一反三,确保发现一例、整治一批。
2.拔点巩固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在持续开展面上排查的同时,重点对排查整治阶段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拔点攻坚,通过联合整治拔除生态环境顽疾。
后续根据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的具体时间安排,持续推进,巩固提升。
四、主要任务
(一)重点区域专项整治
1.历史点位及其周边区域。聚焦历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及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到的点位以及点位周边开展全面排摸整治。对39处点位及其周边,要进一步复核整改整治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见附件1)(牵头单位:镇督察整改办;配合单位:历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警示片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各村居)
2.重要河道。针对蒲华塘、吉泾塘、新泾河、娄塘河、北川路河、浏河等重要河道及沿岸区域开展全面排查,结合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解决河道水质反复问题,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牵头单位:各村居;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水务所)
3.重点道路。针对浏翔公路、霜竹公路、宝钱公路、嘉行公路、高石公路、武双路等重点道路及周边沿线区域开展全面排查,清理整治道路两侧建筑和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全面排查沿线生产型企业,消除潜在环境隐患。(牵头单位:各村居;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执法队、建管中心、城发环境)
4.中小工业地块。针对华亭工业园区、历史遗留的198地块、因动迁待开发的地块等易发“散乱污”问题的地块及园区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牵头单位:各村居;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经发办、规资所、市场所、应急中心)
5.交界区域。针对与外省市交界区域(太仓市浏河镇)、外区交界区域(宝山区罗泾镇)、镇与镇交界区域(徐行镇、嘉定工业区)等易形成环境管理盲区的地区,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要开展联合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交界区域的“散乱污”、非法堆填及其他排污或破坏生态的问题,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牵头单位:相关村居;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执法队、农业园区)
6.重要敏感目标。针对餐厨垃圾处理厂、浏岛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容易引起邻避效应的环境基础设施或敏感点位周边区域、重要林带等生态涵养区域以及应急取水口,开展全方位排查,确保环境基础设施周边企业管理到位,杜绝造成生态环境污染。(牵头单位:相关村居;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建管中心、规建办(规划建设)、水务所)
(二)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1.涉重金属行业。针对涉重金属行业开展专项检查,重点解决批建不符、环保手续不全,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分类收集、处理不到位问题。(牵头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配合单位:各村居)
2.雨污混接。结合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开展全覆盖排摸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对雨污混接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复核经许可的排水单位污水排放情况。(牵头单位:镇河长办;配合单位:镇河长办相关成员单位)
3.农村生活污水。针对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处理设施和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及输送系统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长效管理。(牵头单位:水务所;配合单位:各村居)
4.水产养殖。针对水产养殖行业开展全面排查,杜绝在禁养区内养殖,防止擅自增加或调整池塘面积和布局,消除违规使用抗生素行为,确保养殖尾水按要求监测并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农办;配合单位:各村居、农业园区)
5.建筑行业。针对全镇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防扬尘不到位、噪声防治不到位、污水处理不达标等问题开展全覆盖核查,全面提升建筑工地行业污染防治检查力度。(牵头单位:规建办(规划建设);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水务所、执法队、相关村居)
6.再生资源回收。针对全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全面清理整治存在“散、乱、污”问题的违法违规废品回收站点,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违规经营、无照经营、违反备案规定等问题。(牵头单位:经发办;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派出所、应急中心、市场所、各村居)
7.危险废物管理。针对全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尤其是含油金属屑产生单位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规范危险废物处置。(牵头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配合单位:派出所、各村居)
8.渣土消纳处置。针对工程渣土非法倾倒、超标高回填消纳以及非法市外(跨省)处置等问题,开展全面复核整治,进一步规范工程渣土消纳处置,杜绝非法倾倒,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工程渣土消纳。(牵头单位:执法队;配合单位:派出所、规建办(规划建设)、规建办(生态环境)、各村居)
9.港口和船舶。针对全镇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码头扬尘、废水、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问题,督促企业完善管理措施。(牵头单位:建管中心;配合单位:水务所、执法队、规建办(生态环境)、相关村居)
10.两网融合中转站。针对全镇两网融合中转站及集散场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杜绝场站内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及容器违规存放,做到雨污分流,场地周边无污水外排,场站环境整洁有序,杜绝生态环境问题返潮。(牵头单位:社发办;配合单位:规建办(生态环境)、执法队、各村居)
11.非法加油站点。针对全镇非法加油行为开展整治行动,就内部撬装加油装置备案管理、企业自备加油站点监管及非法加油运输车辆监管等几个方面继续深入摸排。对新发现的非法加油点,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开展核查,依据各自职责,依法从严查处,并追根溯源截断非法油品来源。(牵头单位:市场所;配合单位:应急中心、派出所、经发办、规建办(生态环境)、执法队、各村居)
12.重信重访问题。针对重信重访的环境信访和12345热线热点问题进行排查,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等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牵头单位:城运中心;配合单位:各部门、各村居)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各方责任。全镇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顽固性,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把请根据上下语境换成其他词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做实做好。
(二)严密组织实施,强化条块联动。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本次攻坚行动总体部署,落实重点区域、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紧盯重点部位、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消除短板。各村居要发挥属地监管效能,明确责任分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不留盲区死角。
(三)强化跟踪问效,保持常态长效。镇督察整改办要强化对攻坚行动整治成效的督促检查,及时会同相关村居和部门采取点对点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协调推进和督导推进,确保问题隐患解决到位。
关于印发《华亭镇关于开展迎接新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项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