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6935000-2024-00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年04月01日 | 文 号: | 华府(2024)7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华府(2024)7号关于印发《华亭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2023年第1号总河长令,全面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根据《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嘉定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华亭镇组织编制了《华亭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请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华亭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雨污混接突出问题,持续促进雨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根据《上海市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嘉定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本镇实际,制定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长江大保护国家战略的要求,聚焦问题短板,全覆盖开展雨污混接普查。突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治雨污混接,并建立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雨污水收集、输送、处理系统运行稳定性。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治理。聚焦雨天市政泵站排放河道污染,污水管冒溢,污水泵站;晴天雨水管水质异常等突出问题开展普查,并统筹混接管网上下游开展整治。
2.突出源头排查、分类施策。普查以排水用户、公共排水管道和受纳水体为单元,采用溯源排查与排水用户出口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在镇排水分区范围内,针对雨污混接和外水入侵等问题,分类开展排水用户和公共排水管道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
3.落实达标验收,长效管理。组织开展排水用户、排水分区达标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排水用户运维及监管、排水系统日常巡查等长效机制,实现雨污混接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4.强化村居管理、部门协同。各村居强化属地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根据职责,发挥综合职能,强化技术指导、协调推进、政策引领和监督考核。
(三)主要目标
2024年3月,建立排水用户和分区清单;2024年9月,完成重点问题区域的排查,同步开展整治工作;2024年底,完成全部排水用户的出门井外部核查,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1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5%,研究建立长效运维管理机制;2025年底,完成重点问题区域整治,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5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40%,全面施行长效运维管理机制;2026年底,完成雨污水普查和整治工作,实现排水用户达标占比超过90%;排水分区达标占比超过80%。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排水用户清单
清单底账建立:依据供水收费用户信息,结合现有排污许可、排水许可、排水接入等资料,梳理排水用户底数并建立清单。清单对直接纳管或排入水体列为一级排水用户,对间接排水的列为二级排水用户;对《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规定需要办理排水许可证的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畜禽养殖、屠宰、有消毒排水的宾馆酒店、汽车清洗等13类列为重点排水用户,其他列为一般排水用户。
现场调查核实:利用排水用户App录入排水用户信息,并建立排水用户与公共排水管道和排水分区的拓扑关系。
(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环保办;责任部门:各村居)
(二)分类推进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
1.重点问题区域溯源排查
制定溯源排查方案:针对已梳理出的高石公路泵站雨天增量明显的污水泵站服务区域,以排水分区为单元,系统编制“一分区一方案”,开展溯源排查和集中整治。(牵头部门:镇水务所;责任部门:各村居)
溯源排查和集中整治:采用开井检查等目测方法,对一级排水用户排水出口全覆盖核查,核查发现问题的进一步开展内部排查;对公共排水管道收集分析管道设计、运行和养护资料,观察检测管网关键节点预判问题区域,遵循先主管后支管的原则分段开展雨污混接和外水入侵排查。对发现的雨污混接和外水入侵问题,溯源排查精准发现来水源头,按设施权属明确责任,“一点一措施”落实整治。(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环保办、镇建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
2.企事业单位混接普查和整治
混接普查:根据排水用户清单,进行排水出口全覆盖普查。通过开井人工检查等方式,对一级排水用户纳管出门井或入河排水(污)口进行核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一级排水用户,由村(居)委会同企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其开展内部设施及二级用户排查,通过实地调查、开井检查、CCTV检测等方法探查并判定混接点和外水入侵点的位置。
问题整治:根据《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的规定,采取执法倒逼手段推进分流制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内部雨污混接整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指导推进排水用户完善排水专用检查井、污水预处理设施等。对存在外水入侵问题的企事业单位通过行政告知等方式,指导其加强内部设施的修复或改造,以防止外水入侵。对园区、学校等大型排水用户整治难、沿街餐饮规范排水难、易返潮等混接整治,由相关村居加强属地化管理,联合行业相关部门制定方案开展整治。(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经发办、镇教委、镇环保办、镇建管中心、执法队、华亭市场所;责任部门:各村居)
3.住宅小区混接普查和整治
混接普查:对完成雨污混接的1个小区进行复核,重点对其他住宅小区排水出口全覆盖普查,对发现问题的住宅小区,开展内部设施排查,通过实地调查、开井检查、CCTV 检测等方法探查并判定混接点及外水入侵点位置。
问题整治:对小区居民私拉乱接等问题,由属地村居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主体,协调指导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对新发现存在内部混接、合流、管道损坏严重等问题的住宅小区,由属地村居会同行业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治方案。(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建管中心(房管所);责任部门:各村居)
4.公共排水管道混接普查和整治
混接普查:梳理华亭镇公共排水管道的基础数据,合理开展管道内部复核和检测。对镇污水系统的农污设施,结合区级部门要求开展普查、检测并纳入数据库,设施权属不明确的则由属地村居托底。对公共排水管道进行全覆盖开井检查,进一步排查雨污混接情况,结合日常巡查等方式以及管道检测资料,判断混接或外水入侵点位。
问题整治:因雨污水支管错接、管道破损等原因导致的公共排水管道、纳入城镇污水系统的农污管道混接或外水入侵,应由设施权属单位或使用单位即知即改。对于因下游设施不完善导致的排水不畅所引发的雨污混合问题,根据相关规划及相关专项工作要求,加快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排水管道或对损坏管道进行修复。(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经发办、镇规资所、镇城建办;责任部门:各村居)
(三)健全长效运维工作机制
1.排水用户内部长效运维及监管机制
压实排水用户规范排水的主体责任,指导推进排水用户加强日常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建立运维档案,主动更新用户信息。建立周期性巡查机制,确定巡查频次和抽查比例。组织专业单位通过周期性巡查和内部抽查,检查排水用户运维情况,实现内部排水设施长效运维。(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经发办、镇教委、镇环保办、镇社发办、华亭市场所、镇建管中心(房管所);责任部门:各村居)
全面加强住宅小区内部排水设施管理养护,纳入属地日常网格化管理,建立主动发现、及时报告的工作机制。指导物业规范住宅装饰装修行为,及时制止业主私拉乱接行为。(牵头部门:镇建管中心(房管所)、镇水务所;责任部门:各村居)
2.公共排水管道周期性巡查机制
通过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接入、垃圾污水倾倒、建筑工地泥浆排放、道路违规冲洗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治措施,推动问题发现、即知即改闭环管理。结合日常养护,通过开井检查,定期排查整治雨污混接、外水入侵等问题。结合环保条线对重点企业水质监测等,发现处置超标排水问题。(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环保办、镇建管中心、镇执法队、镇城运中心;责任部门:各村居)
3.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利用排水泵站监测数据、受纳水体水质监测数据,通过历史数据对照分析,系统研判区域雨污混接、外水入侵和超标排污等问题情况。(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环保办;责任部门:各村居)
(四)开展成果核验,分区评估及达标验收
1.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核验
通过普查和整改资料复核、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果核验。住宅小区、公共排水管道可结合项目验收进行核验。核验结果同时作为排水用户达标验收的主要依据。(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建管中心(房管所);责任部门:各村居)
2.排水分区成效评估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排水分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成效评估。(牵头部门:镇水务所、镇环保办;责任部门:各村居)
3.排水用户、排水分区达标验收
以档案信息齐全、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旱天雨水管见底,雨天污水管控增量”,作为排水用户达标验收标准。以排水管网低水位运行,强排分区雨天受纳水体不黑臭,自排分区雨水口旱天无污水作为排水分区达标验收。由镇水务所牵头成立达标验收工作小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定时定期开展达标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成果资料报送区河长办。(牵头部门:镇水务所;责任部门:各村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及村居根据方案要求,履职尽责,实现属地排水分区达标。
(二)健全工作机制。依托镇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机制,明确联络员,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充分发挥部门间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合力推动任务落实,形成问题发现、整改的管理闭环,逐个销项。
(三)落实资金保障。统筹安排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专项资金,建立长效管理资金保障机制。
(四)提高宣传力度。大力宣传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的重要意义,提升公众规范排水意识,为雨污混接普查和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