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WF6946000-2018-001 | 发布机构: | 华亭镇 |
生效日期: | 2018年04月27日 | 文 号: | 华府(2018)25号 |
关键词: | 主题分类: | 各街镇文件 |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华府(2018)25号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通知
各村(居)委,镇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华亭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根据市普查办《关于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沪污普[2018]8号)、区环保局《关于开展嘉定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的通知》(嘉环局[2018]63号)等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万斌斌(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 孙惠彬(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副主任(环境保护)
刘赟嘉(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 龚 斌(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安监))
赵 晔(水务管理所所长)
胡壁慧(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经营管理))
樊惠龙 (上海华亭清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赵 燕(社会事业发展办主任)
徐 平 (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秦宏华 (土地所负责人)
郁 飞 (财政所副所长)
谢 俊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倪晓清(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副主任(规划建设))
汤冰洁(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各村(居)委、各镇属公司相关负责人
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办(环境保护)办公室。孙惠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今后,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接任领导自然替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束后,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特此通知。
嘉定区华亭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