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28 | 发布机构: | 华亭镇 |
发文日期: | 2018年01月22日 | 主题分类: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关键词: |
2017年上海市嘉定区华亭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月2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为贯彻落实《2017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嘉府办发〔2017〕27号)和《关于2017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发〔2017〕5号)等文件要求,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监督保障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呈现出起步稳、进步大的良好局面。现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华亭镇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制度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政班子领导与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在镇党政办,主要负责信息网络的更新维护和向政务公开网提供信息工作。我镇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分管、部门负责、专人办理,有效推进了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切实提升了工作效果。
(一)明确职责,层层落实
政务公开作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的一项重大任务,我镇把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列入全委工作的重要日程。从班子领导到各村居委书记,按信息公开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各级部门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政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全镇政务信息公开从上至下依法公开,有效公开,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责任意识。
(二)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精神领实质
我镇多次通过镇党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区《2017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关于2017年街镇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真正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贯彻落实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政务公开涉及到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能否真正执行好、落实好,关系到政府职能转变能否成功,华亭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只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政务公开,才能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服务优良的队伍;才能履行好国家赋予的管理和服务职能,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三)明确分类,及时公布信息
根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以公开三类。同时在华亭镇政府网站设立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等专栏;信息公开栏下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公开法规、年度报告等栏目,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已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公布。
(四)有效公开,载体快速有效
华亭镇主要采取在网站(http://huating.jiading.gov.cn/publicity/zfxxgkzn)上公开的形式,任何组织、个人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网站主要对党务、政务、村务等涉及政府职能的内容进行全方位公开,同时也对一些不完善的项目进行逐项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强调网站的互动性,强化公众参与度,建立了办事指南、公示、举报、信访等板块等,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的功能,在网站设计方面,首页的栏目、内容和布局更趋于完善合理,用户访问内容便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始终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透明型和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保障信息公开渠道畅通,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围绕服务“经济、社会、民生”三位一体,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尤其是把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涉及民生方面的各类信息,作为还群众知情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取得实效的重中之重。2017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务信息46条,其中包括2017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政府部门预算;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3件。均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度,我镇未出现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
因此,在明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加强栏目内容建设,加强内部专业协调,提高服务、沟通功能。积极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使我镇政务公开工作更上一层楼。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4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4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3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3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3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3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3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2 |